一、過戶要求:
1.《房屋所有權證》《契證》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》三證齊全,且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。
2.交易過戶時房屋無抵押、無法院查封。
3.交易過戶時房屋買賣雙方(包括房屋共有人)親自到場,對交易事項無任何異議。
4.委托辦理的,需經公證處公證的授權委托書。
二、過戶流程:
1.提交資料;
2.資料審核;
3.簽訂合同;
4.繳稅過戶;
5.出房產證;
三、賣方所需資料:
1.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軍人證、戶口簿、暫住證等);
2.配偶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軍人證、戶口簿、暫住證等);
3.婚姻證明(結婚證、單身證明、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<須有財產分割證明>);
4.房屋產權證;
5.出售已購公房、央產房、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原購房合同;
6.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。
四、買方所需資料:
1.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軍人證、戶口簿、暫住證等);
2.配偶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軍人證、戶口簿、暫住證等);
3.婚姻證明(結婚證、單身證明、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);
4.購房合同;
5.貸款銀行需要提供的收入證明、其他證明或資料。